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《關于保險資金未上市企業重大股權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》答記者問
發布時間:2025-04-07信息來源:黨委黨建部
為規范保險資金未上市企業重大股權投資行為,推動保險資金服務社會民生、實體經濟和國家戰略,近日,金融監管總局發布了《關于保險資金未上市企業重大股權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金融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。
一、《通知》的起草背景是什么?
2010年以來,監管部門陸續發布《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》等規定,允許保險公司使用自有資金開展重大股權投資,行業范圍包括保險類、非保險金融類,與保險業務相關的養老、醫療、汽車服務、現代農業等行業。目前,保險資金重大股權投資風險總體可控,在實現產業協同和資源共享、提升專業化經營能力等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。
隨著形勢環境變化和行業發展,重大股權投資領域產生了一些新的矛盾和問題。保險機構對新經濟、新技術的股權融資支持力度有待提升,對被投資企業管理有待加強。《通知》進一步規范保險資金股權投資行為,引導保險公司做好“五篇大文章”,有助于防范資金運用風險。
二、《通知》起草原則是什么?
一是服務高質量發展。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部署,推動保險資金服務社會民生、實體經濟和國家戰略,發揮長期資金和“耐心資本”優勢。二是堅持問題導向。根據保險業發展的新形勢,著力解決股權投資面臨的矛盾和問題,彌補監管制度短板。三是引導保險機構專注主業。引導行業明確長期發展定位與戰略,審慎穩健開展與保險業相關的重大股權投資,促進投資與保險保障業務的協同發展。
三、《通知》調整保險資金重大股權投資的行業范圍,主要考慮是什么?
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以科技創新引領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,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指出金融要做好“五篇大文章”。近年來,黨中央、國務院及相關部門先后出臺了相關產業政策,金融監管總局印發了《關于銀行業保險業做好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的指導意見》,此次《通知》優化了保險資金重大股權投資的行業范圍,引導保險資金投資與保險業相關的戰略產業和新興行業,助力新質生產力發展。同時,保險機構要加強對股權投資的統籌管理,壓實風險管理主體責任,不得以泛科技企業等名義規避監管要求,切實防范相關風險。
四、《通知》對保險公司加強未上市企業股權投資管理作出了哪些安排?
《通知》要求保險機構加強對被投資企業的統籌管理,建立健全股權投資決策流程與授權管理機制,加強內部控制管理,壓實保險機構主體責任。為實現制度平穩過渡,實行“新老劃斷”,新增股權投資按照《通知》執行。對于不符合本通知相關要求的存量業務,原則上設置五年過渡期,保險機構應制定業務整改計劃,報監管后實施。
下一步,金融監管總局將持續深化保險資金運用改革,完善監管政策,加強監督管理,推動保險資金加大對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股權投資力度,精準高效服務新質生產力,促進保險業高質量發展。
(來源: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)